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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聪敏与王晶晶、马晓东、马晓华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0-08-12 16:50:0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晓华: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吴聪敏与再审被申请人王晶晶、马晓东、马晓华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案号为(2020)豫1081民再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金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行政庭  李法官

    联系电话:0374-8351192

责任编辑: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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