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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一残疾人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8-28 17:56:17


    本报讯  一残疾人利用国家相关医疗费报销优抚政策,骗药后全额报销。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以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还违法所得。

    王某系二等乙级伤残者。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王某了解到国家对二等乙级伤残对象的医保类医疗费有全额报销、救助的优抚政策,遂前往全市各医院向医生谎称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妇科病、肝炎等疾病,骗得治疗上述疾病的药品价值47314.05元。王某还将骗得的部分药物转送给他人服用。

    2018年5月2日,市审计局发现王某的行为,将王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同月2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7月3日电话通知被告人王某到案。王某接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社会保障待遇,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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