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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吕建周诉被告张国强、冀焕玲、卢红涛、李建伟、连丛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18:03:33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建伟、连丛伟:

    本院受理原告吕建周诉被告张国强、冀焕玲、卢红涛、李建伟、连丛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八 月 三十一 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99            法官:齐光辉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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