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向培:
本院受理原告王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81民初1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九 月 九 日
案号:(2020)豫1081民初1641号
承办庭室及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
承办法官:张继先 185*****
通讯地址:河南省禹州市禹王大道105号禹州市人民法院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