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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祁根会诉被告徐新环、杨发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9-17 14:51:5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徐新环:

    本院受理原告祁根会诉被告徐新环、杨发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6 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九 月 十七 日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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