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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韩全州诉贾金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9-25 09:31:55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贾金举:

    本院受理原告韩全州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81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贾金举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韩全州租金34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禹州市人民法院鸿畅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189*****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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