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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枪支当玩具被判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2-21 09:28:09


 私自造枪当玩具,不料违法锒铛入狱。126,禹州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武某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武某,禹州市小吕乡村民,初中文化,从小喜欢玩枪。200878月份,武某买来一把玩具手枪拆下其他部件,留下枪把,又找来钢管用砂轮打磨、气焊焊接又与枪把结合后,制造成双管钢珠手枪,该枪用鞭炮火药为动力,将钢珠填到枪管即可击发。后武某将枪支存放于家中音箱内。201058,该枪支被禹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经许昌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该枪型物品为枪支,具有杀伤性能,杀伤力随装药量的多少而变化。
    
经禹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违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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