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余向阳)“针对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局采取了六项具体综合整治措施……对辖区58家砂企进行再摸排、再检查,查处非法采砂点25起,关闭取缔砂企9家,对16家砂企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是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对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司法建议书给予的书面回复。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萍乡中院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为切入点,不断提升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萍乡中院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从强化领导力度,拓宽建议角度;规范制作程序,提升撰写质量;注重反馈跟踪,及时立卷归档;加强监督指导,严肃问责惩戒;优化外部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举措,列明了应当发送司法建议的8种情形,并从司法建议的内容、程序、反馈、归档、监督等多个方面,对司法建议工作作出了翔实具体的规定,填补了江西法院在该项领域的空白。
萍乡中院院长张雪群告诉记者,该文件的出台,解决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司法建议格式不一、形式多样、内容不全、质量不优、效果不好等问题,提升了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实效性、靶向性,强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
截至目前,萍乡市两级法院共向辖区政府、党群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规划局等20余家单位发送了58份司法建议书,提出了行业治理意见300多条,内容涉及社会治安、工程建设、金融放贷、乡村治理、自然环保、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已收到被建议单位书面整改回复函58件,有效回复率达100%,推进了行业清源,促进了社会的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