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民企送锦旗点赞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21 08:57:17


    7月29日一大早,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带领多名工作人员来到禹州市法院大门口,将一面“不畏疫情查案件奔波千里,公正执法为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民一庭副庭长耿冬涛手中,感谢禹州市法院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的努力。

    为企业挽回300多万元损失

    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公司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西工业园区,是一家生产硅铁、锰铁、球化剂、孕育剂、净化剂、脱硫脱氧剂和包芯线的专业厂家,产品遍布全国各地。2020年4月份,该企业向禹州市法院诉称,自2003年以来,禹州市恒利来合金有限公司长期向山西晋城某铸件公司供应货物。经对账后,发现铸件公司共欠原告货款300余万元,已经影响到原告企业的正常运转,而被告对此表示异议。无奈之下,原告公司将被告某铸件公司起诉至禹州市法院。

    案件受理后,禹州市法院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审判与执行联动方式,在详细查明案件事实后,一方面根据企业财产保全申请,远赴山西对被告公司存款进行冻结,另一方面积极调解,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最终被告与原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分别与6月28日和8月31日前分批偿还所欠300余万元货款。

    后因被告公司未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申请企业又向禹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禹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被告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又根据其财产状况,赶赴山西晋城,将执行款扣划,并交至申请企业,及时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运转。

    积极履职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禹州市法院聚焦“两缺两难”做好“四当四帮”,对2020年“四个一百”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任务分解,并成立了打击涉企犯罪合议庭、涉企案件执行团队、涉企法律服务办公室、为涉诉企业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等四项举措,持续推进“四个一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月1日至今共办结执行案件17件,帮助企业执行案款500余万元。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禹州市法院成立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小组,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对分包的103家企业和16个重点项目逐一走访,针对企业复产复工中遇到的缺防疫物资、缺资金、用工难、运输难“两缺两难”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并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先后为生成疫情防控物资的建安区某企业解除冻结、联系金融机构为某发动机生成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协调某电气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等,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370682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