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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王铁钢诉马晓华及马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10-22 10:02:0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晓华:

    本院受理原告王铁钢诉你及马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禹州法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付法官

    联系电话:185*****

    原告王铁钢诉被告马成亮、马晓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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