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朱胜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81民初4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方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付法官
联系电话:185*****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朱胜利追偿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