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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1:32


    本报讯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徐  军)10月27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林建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林建材与被害人徐某甲(女)同居,后徐某甲带其儿子被害人徐某乙(小名汤圆,男,殁年二岁四个月)与林建材一起生活。其间,林建材经常对徐某乙进行体罚、殴打。2019年6月24日22时许,林建材酒后回到其暂住地,使用菜板、锅铲等工具在徐某甲、徐某乙头部击打,后又踩、踢并重摔徐某乙,将徐某乙溺于洗脸池内,在其口中灌白酒,最终导致徐某乙死亡,徐某甲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建材仅因生活琐事,竟在醉酒后使用残忍手段杀害被害人徐某乙,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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