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来自四川省的农民工王某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送到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并情不自禁地拉住法官的手,一遍又一遍的道谢,以此表达内心感激之情。
2010年12月21日,该法庭庭长李国斌带领法官携卷下乡,深入企业,认真了解涉诉问题,细致排查矛盾纠纷,走访至古城镇某石料厂时,正好碰上找企业老板要工资的农民工王某。王某抱怨说老板拖欠他1万多元的工资,半年来他电话打了上百个、路跑了几十趟,也没有讨要到一分钱。
细心的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影响辖区稳定的一个隐患。几经周折,法官终于与该厂负责人张某取得了联系。但张某说他有苦衷,由于经营不善,石料厂已停业数月,亏空严重,他已负债累累。次日,针对双方各自的实际情况,法官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对方的艰难处境,帮助他们想办法。经过一天的协商,张某最终同意借钱支付拖欠王某的工资。
“没想到还没上法庭你们就帮我把工资要回来了,真为咱农民工办实事。”如数拿到工钱的王某由衷地说。
禹州市人民法院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要求干警扑下身子,主动深入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排查化解矛盾,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2010年,该法院通过信息反馈、走访、回访,共排查矛盾纠纷88起,通过调解化解84起。此外,该法院还充分利用分布于各乡镇的26个社会法庭,成功调处1500余起纠纷,凸显了源头治理的独特作用,脚踏实地地推动了群众信任感和满意度的稳步提升。因为工作出色,该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