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这么狠心的父亲,女儿脑瘫,儿子脑缺氧,不是和妻子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逃避责任玩起了失踪。无奈妻子起诉丈夫要求离婚,2月28日,禹州市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并判决准予离婚。
原告谢某系禹州市文殊镇人,被告张某系南阳市南召县人,原告谢某和被告人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与2005年8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在谢某家居住,2006年7月生一女,女儿是脑瘫,经治疗无法恢复健康,现在已经放弃治疗。2009年6月生一子,儿子是脑缺氧,现在郑州三附院治疗。迫于生活的压力,原告让被告在家打工挣钱支付医药费,自己陪儿子在郑州治疗,但是不见被告挣的钱,被告反而好吃懒,做目无尊长,谎话连篇,对家庭不负责,酗酒成性。儿子在郑州看病一个疗程回来,被告不管不问,医药费全是让原告父亲借钱支付。被告张某于2009年7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回,由于被告不尽一个做父亲的义务,更不尽做一个丈夫的责任,原告遂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请求禹州市法院判令他们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儿子的医疗费36000元以及儿子的抚养费和后续治疗费,女儿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家庭财产依法分割。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为依靠,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原、被告女儿因病致残,儿子又因病需要治疗,使员、被告生活负担加重,原被告理应互相理解、齐心协力,共同面对和解决生活困难,但被告却置因病正在治疗的儿子于不顾而离家出走,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原、被告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教育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对夫妻共同债务,原、被告双方各负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