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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 禹州市法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09 16:12:49


    为迎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3日,禹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禹州市法院组织禹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网信办、法宣委、公安局、检察院、教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司法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进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案件庭审。

    此次旁听案件为3起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吴某、贾某三人均于2020年上半年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庭审中,三被告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检察机关指控行为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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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至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万元至一万两千元不等罚金。

    参与旁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详细了解了庭审程序,对酒后驾驶的行为危害性和要付出的代价有了更清醒的认识,非常具有警示意义,以后将带头守法用法。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助于全市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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