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你签字的,马上把签名划掉!”近日,在重庆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彪(人称彪哥)厉声责骂公司的财务人员,而站在一旁的是前来送达裁定书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
场面有些尴尬,执行人员向发怒的彪哥说明:“财务人员签收的是法院冻结被保全人到期债权的裁定书,作为协助义务人,你公司有义务签收。”
“我不管你是哪家法院的,这个案子跟我公司没有关系,请你马上离开我的公司,我的公司不欢迎你们执行人员!”彪哥情绪十分激动。执行人员正想再度解释,还没来得及开口,彪哥又发飙了:“保安呢,保安在哪里?让这个人出去,我们这里不欢迎他!”
看到彪哥情绪如此不稳定,执行人员只能暂时取消签字送达的计划,考虑到上午只有一名执行人员,又不符合留置送达的条件,执行干警决定下午再来。
当天下午,三名干警刚见到彪哥时,他的情绪还比较平静,本以为解释清楚后彪哥可以好好配合工作,没想到几句话后,他又怒了:“被执行人不是我,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协助你们?我没空,可以吧!”
执行干警只得再一次释明:“请你协助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是为了维护你们的权益,而且你也有协助的法律义务。”然而彪哥不但没听进去,反而像火药桶炸了一般打出一串连珠炮。见此情形,执行人员只能选择留置送达,这下彪哥更“彪”了,扬言要把法律文书扔出窗外。
“如果你拒不配合执行,将会面临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知道,有啥后果我自己承担,你们赶紧走!”彪哥满不在乎地说。
然而,“彪”是真的要付出代价的!第二天,巴南法院依法将彪哥传唤至法院进行训诫,执行局实施科副科长刘兵对彪哥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
“我当时比较激动,说了过激的气话,我刚才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向昨天的执行人员道了歉。”此时的彪哥没了昨天的嚣张气焰。
当听到巴南法院对其妨碍执行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时,彪哥傻眼了:“怎么还要罚款啊,我都道歉了,能不能少罚点?”
“你不是说你知道后果吗?这个不能讨价还价,请你按时缴纳。”
“哎,以后我再也不‘彪’了。”拿到处罚通知书,彪哥是真的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