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另寻新欢,起诉妻子离婚,没想到却被妻子举报与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3月11日,禹州市法院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现年30岁的王某,家住禹州市张得乡某村。二年前王某经人介绍与妻子刘某相识,婚后生育一个女儿,日子也过得平平安安的。然而,令刘某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另寻新欢,竟于2010年1月公然在禹州市神垕镇某酒店和另一女子隆重举办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租房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个男婴。发现丈夫出轨后,为了能给尚在怀抱中的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刘某含泪原谅了丈夫的行为。不料,自己的宽容换来的是丈夫的得寸进尺,双方感情不断恶化,后王某于2010年12月10日向妻子提出离婚。忍无可忍的刘某当即向公安机关告发,王某因涉嫌重婚罪被立案侦查。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有配偶而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