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禹州市法院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活动主题,找准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于3月14日在禹州市科技广场举行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典型案例引导。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该法院精心选取了数个近年来审理的消费案例,编写成宣传材料,并通过以案释法向现场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群众了解享有的合法权利。
以细致答疑解惑。通过对涉及消费者权利案件进行分析,指明消费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权益被侵犯时遇到的常见问题及维权的救济途径。
以忠告建议指引。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向消费者建议要文明消费,理性维权;对商家提出忠告要提高诚信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据统计,该院共发出宣传材料38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8件次,接受咨询300多人次,细致的释法答疑获得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