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法院的探索是全市法院基层创新的缩影。到11月底,全市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5478件,同比上升60.9%,适用率19.97%,平均审理天数33.96天。
不光是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制也是如此。2019年,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千件,该院分别选择3件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确立示范。今年,该类案件下降了73%,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被分流化解。
对劳动争议、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等7类案件,先行就1件案件进行判决,以示范诉讼带动其余批量案件高效化解,法官根据“要素表”,快速归纳争议焦点,快速审理。围绕快收、快审、快结,全市法院以智慧让改革带着温度落地。
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1139件,适用率58.02%,平均审理天数56天;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一审、二审独任制适用率分别达到82.8%、29%。
多元共治,塑造矛盾化解新模式
案件的形成有多方的原因,应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解决。在改革试点中,南京法院坚持以创新的方法把社会共治的潜力释放出来。
今年6月12日,某科技公司将某环保公司告到玄武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这起全市法院委托调解第一案,从委托到调解成功,仅用了7天的时间。
“委托调解相比诉讼程序更灵活,纠纷双方在第三方主持下可自由表达观点,使对抗情绪得到有效缓和。”法官高飞说。
作为一种新型的调解制度,委托调解为司法化解纠纷又打开了一扇门。
在试点工作中,南京法院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引领与推动作用,共选聘107家特邀调解组织和431名特邀调解员,组建家事纠纷、金融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旅游纠纷等10多个专业调解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调解和司法确认。南京中院出台《关于优化民事诉讼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和《特邀调解工作管理办法》,以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巩固多元解纷成果。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市法院共诉前委派调解案件48796件,受理司法确认案件3246件。
远不止委托调解,南京中院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置于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定位谋划,凝聚化解合力,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南京中院提请市委政法委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市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深入推进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多元共治诉源治理新格局。
这一年里,人的因素越来越多被激活,多方协作汇聚力量,结出累累硕果。
南京中院在家事、仲裁、公证、证券等领域与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建立了18个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各类行业调解机构参与调解11858件次,调解成功率54.27%;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和14个律师服务工作站,办理诉前调解案件34711件,调解成功23051件;积极推动审判资源下沉,200余名法官融入到综治网格,推动形成减讼、止讼、少讼乃至局部“无讼”的社会环境,南京中院“坚持‘四个注重’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入选全市十佳政法工作创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