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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虚假诉讼 筑实诚信之基

发布时间:2020-12-29 08:19:22


    重点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执行异议、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案件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在审理诈骗、“套路贷”等犯罪案件过程中,加强甄别评估,发现虚假诉讼问题,及时审查处理。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数字法院系统对2015年以来民间借贷等涉同一原告案件进行筛查,向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涉“套路贷”犯罪线索36条49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当事人庭前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所辖西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案件中,梳理出虚假诉讼线索3条,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筛查出206件民商事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其中112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入再审予以纠正,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相应司法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推进会要求要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防范机制,铸牢防范链条。

    “近些年,执行异议案件是虚假诉讼高发领域。通过本人到场加强立案阶段当事人身份核对;通过听证加强对证据材料真实性的审查;通过踏查走访加强对标的物实际情况的核实。”黑龙江高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李滨说。

    “提出异议的案外人与申请执行人系基于各自所涉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进入到同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中,双方因无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缺乏必要的亲历性,使法院受限于举证、质证效果而难于查清案件事实。”黑龙江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剑指出,审理此类案件要从严把握,适当限制当事人自认原则的适用,对确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或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穷尽措施实现去伪存真”。

    展示成果:

    强化示范,形成导向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提出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采取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案例等法治宣传形式,将治理虚假诉讼司法成果向社会展示,黑龙江法院将此作为落实法治社会建设要求、提高平安龙江建设水平的一个切入点,纳入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司法示范,形成诚信诉讼的良好导向,“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

    12月11日,黑龙江高院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这起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执行异议案件在互联网上公开直播了宣判结果,并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虚假诉讼案件司法制裁信息,还向媒体及本院新媒体“一网双微”发出了新闻通稿,社会反响强烈,黑龙江高院相关文章点击量超10万。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卢建平评价说:“如果不是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高院法官走出法庭下沉到一线现场,该系列案件的虚假现象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对本案的处理方式、方法我非常赞赏。”

    全国人大代表杨震说:“公开宣判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助力诚信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8月17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虚假诉讼案,该区部分政法干警旁听了庭审。

    大庆法院取材“套路贷”真实案件,拍摄了《讲述扫黑除恶故事》《“套”入歧途》《不归的套路》等微视频,宣传打击“套路贷”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守法和防范意识。

    “黑龙江高院强化平等保护理念,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诚信交易,严防虚假诉讼,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提高失信违法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黑龙江高院副院长陈喜平说。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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