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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失利 勿失义

发布时间:2021-01-12 08:26:28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今,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越来越便利,移动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因失误操作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也在增加。那么,因他人失误而导致自己受益的受益方,是否应诚实归还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日前,浙江天台就发生了这样的案例。因收款人的账号和姓名都只有一字之差,林健(化名)误将1万元错转给了陈平(化名)。转错款之后的林健心急如焚,他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却丝毫没有归还的意思,还出言不逊。该案在法院立案后,经过法官调解,最后陈平自愿将1万元归还原告林健。

    被转错账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件,这其实和中彩票的概率差不多。虽然时有发生,但对于被告们来说只能是偶然事件。相信大多数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自觉还钱。而有的人却会产生贪便宜的心态,事后装不知,受损失方追要时推三阻四,甚至受损失方起诉到法院后仍然找各种借口拖延,甚至故意躲避诉讼。

    古有“乐羊子妻”的故事:乐羊捡到别人丢失的金子,拿回家给妻子。妻子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廉洁方正的人不接受‘嗟来之食’,何况是捡拾别人丢的东西,谋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品德!”羊子听后,就把金子丢弃到野外。

    古人尚有如此高的品格,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应文明守法、诚实守信,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如因贪便宜心态被诉到法院,再进一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再被法院强制执行,那就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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