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她留下12岁的儿子,只身带着7岁的女儿远走他乡。15年后,她回来与丈夫办离婚手续却害怕丈夫找麻烦,遂向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的法官求助。在法官的调解下,结局圆满得连她自己也没想到。
陈某祖籍四川,16岁时被拐卖到禹州市范坡乡张某家,后与张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小同(化名)和一女小名(化名)。双方年龄相差较大,生活中时有矛盾。1996年,陈某留下12岁的小同,只身带着7岁的女儿小名远走他乡。15年来,张某一直寻找她未果,小同和小名兄妹俩亦未再见面。
2010年9月,陈某从辽宁省回到禹州市起诉与张某离婚。由于长时间没有回家,她非常害怕开庭时丈夫张某找自己的麻烦。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主审法官徐勇锋了解这一情况后,向张某送达应诉手续时就耐心地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张某表示决不会有过激行为,并希望陈某能将女儿小名带回,让家人见上一面。
2011年3月16日9时,在法庭的安排下,双方带着子女前往法庭进行调解。法庭专门腾出一间屋子,并安排了茶水,营造出一种和谐温馨的氛围。徐勇锋引导双方以亲情为重,好聚好散,以温馨的话语化解了陈某与张某之间的怨恨。调解中,几人多次相拥痛哭,泣不成声。
12时,双方面对现实,在平和的气氛中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此时,跟随母亲陈某外出15年的小名主动提出回家看望年迈的爷爷、奶奶,在场的亲人都为之感动。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庭长连晓琳亲自驾车带着陈某及兄妹二人前去看望,途中小名还购买了礼品。家人再相聚,与小名久未谋面的爷爷和奶奶难掩心中喜悦,争先恐后地下厨房为孙女做饭,小名的姑姑也热情地为侄女拿来了饮料。临别时,小同和小名兄妹两人更是相拥而泣。小同说:“妹子,这里永远是你的家。啥时候想回来,哥去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