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做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创新化解矛盾快捷方式,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是司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日前,谈起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禹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建民语重心长地说。
今年以来,禹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工作原则,以调解为主线,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延伸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积极探索整合司法调解、人民陪审、社会法庭等多元调解资源,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展现了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次人民陪审邻里三家和谐
“谢谢咱们的人民陪审员,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难题,以后房间内再也不会浓烟缭绕了……”4月13日上午,市民刘某握着人民陪审员王闯的手高兴地说。
今年阳春三月,刘某一家乔迁新居,然而入住时间不长,他就发现油烟不但不向外排放,反而从烟道“倒灌”进厨房,进而弥漫到每个房间,浓烈的油烟时常呛得一家人苦不堪言。于是,刘某找到了物业,经调查发现,导致家中油烟缭绕的原因是楼上五、六层住户擅自改动公共烟道。事后,虽经其多次交涉,物业几次调解,两家邻居仍不同意恢复烟道。无奈之下,刘某遂于3月23日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恢复烟道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禹州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采取随即抽取的方式确定陪审员,先行组织调解,争取和谐化解邻里纠纷。经陪审员王闯、贺晓亚现场查看后发现,刘某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二被告为拓展空间,将共用烟道由原来直径50厘米缩小成现在的20厘米,导致排烟不畅和回流。陪审员在组织三方调解中,紧紧抓住纠纷根源,细致讲解烟道设计比墙壁凸出的科学原理,削小烟道口,会影响油烟正常排出,在装修时应换位思考,照顾邻里利益;并从法律层面分析,各共有人对该烟道均有排放油烟、废气的权利,承担保持其共有属性的义务,将公共烟道进行拆改,已改变了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固有性质,其行为侵害了刘某的合法权益。听完陪审员有理有据的分析,二被告当即表示立即整改,并真诚地向刘某赔礼道歉。第二天,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的刘某撤回了起诉。
编者语:小小的烟道一改,就解决了邻里三家纠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道德、生活实际、人情法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深入浅出的判断,使民间智慧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提升诉讼调解成效,让当事人息诉服判。截止目前,该院100余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民事案件7236件,占同期案件数的60%以上,参审率达到了95%以上。该院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力求使参与审判的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既要审,又要判,还能调”,有力地促进了纠纷的有效彻底化解。
一封感谢信道出一片为民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4月14日上午,阳光灿烂,如数拿到工伤赔偿金的农民工常某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送到了方山镇社会法庭,对社会法官王自召表示由衷地感谢。
常某家住禹州市方山镇西下庄村,2011年2月19日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腰部压缩性骨折,前后住院23天,花费医药费3万余元。因其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他证据也不充分,而包工头又是分包人,通过法律途径拿到工伤赔偿金十分困难。常某多次找包工头张某索赔,均遭到无情拒绝,无望之下,遂于3月21日求助于方山镇社会法庭。
面对社会法官王自召的多次上门调解,张某依旧不理不睬。愤怒的常某决定找一帮朋友为其出气,以解心头之恨。社会法官得知后,告诫他过激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切忌因冲动而误入歧途,积极引导其理性、依法维权,使之放弃了“报复”的念头。为了让他尽快拿到工伤赔偿金,2011年4月13日上午,社会法官王自召再次深入工地,核实有关事实,寻找目击证人,并详细列出了可请求支付的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及数额,共计6.2万元。经过接连两天的磋商,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包工头张某一次性支付常某6万元。
编者语:发生工伤后,获取工伤赔偿金是劳动者最基本、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诉求。社会法官通过引导其依法维权,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目前,26个社会法庭共有社会法官355名,他们利用当地民俗、乡土民情、伦理道德,主动上门免费为群众调处矛盾,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2196人次,调处各类纠纷1622起,无一起矛盾转化或反悔,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和谐。如今,社会法庭已成为该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的一项快捷方式,因工作出色,201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基层法院”称号。
一次诉前调解挽救一个家庭
“你们结婚五年多了,孩子也三岁了,草率离婚对孩子成长很不利,要珍惜感情……”4月12日上午,禹州市法院立案庭赵建平法官正耐心地做一对前来起诉离婚夫妻的调解工作。
家住禹州市颍川办事处的艾某因家庭琐事和妻子高某发生争执,并一怒之下动手打了妻子。争执后,伤心的高某抱着孩子直接来到了禹州市法院起诉离婚。追悔莫及的艾某紧追其后来到了立案庭。
见前来立案的高某双眼含泪,满脸怒气,赵建平法官敏感地意识到其可能是因为一时生气而起诉,遂将夫妻二人劝至调解室,细心进行调解。正在气头上的高某,以与丈夫性格不合难以共同生活为由,坚决要求离婚。为了让高某平息怒气,调解经验丰富的赵法官从法律、家庭、情理等方面对艾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艾某连连称是,表示以后坚决改正。
见丈夫低头认错,一直坐在旁边的高某情绪也有所缓和。见此情景,赵建平法官趁热打铁,给高某讲家庭和睦的重要,谈孩子成长的环境,入情入理地分析一时冲动可能给家庭和孩子带来的巨大伤害。话是开心锁,听完一席入情入理的话语,高某最终接受了丈夫深深的歉意,二人重归于好。
编者语:禹州市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延伸到诉前、庭中、庭后、判前,较好地发挥了调解化解纠纷快捷、经济、高效的制度魅力。多元化调解格局,为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元月,该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