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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武礼超诉赵文龙维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1-28 17:11:50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文龙:

    本院受理原告武礼超诉你维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81民初56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承办部门:梁北法庭  王法官  电话:0374-8351050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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