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超超诉晋旭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2-02 10:48:4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晋旭东:
本院受理原告董超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081民初5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承办部门:梁北法庭 王法官 电话:0374-8351050
责任编辑:李志华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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