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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1-02-25 08:29:36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创造性发展,是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理论升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集大成,是社会主义制度焕发新时代新生命力的体现,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法治实践进程,既是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又是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前瞻与谋划,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基础和背景下,科学回答了中国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重要问题。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观、坚定正确的政治观,深深根植为民情怀的人民观,坚定公正的法治观、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全过程,更好的发挥法治对海南深化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科学回答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全面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如何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待等重大问题,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性。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人民法院干部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观”,首先要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用新视角、新认识审视形势,明确新要求,确定新目标。从司法工作角度看,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经济领域的表现是司法要服务高质量发展。从社会生活领域看,人民期待工作生活得更安全、更健康,要求政法机关提供安全保障,公正定分止争。从政治生活领域看,人民期待生活得更自由、更民主、更有尊严,要求司法机关有力保障人权,要求司法更加有温度。如果人民法院在新发展阶段无视这一变化,思想认识上仍原地踏步,工作上满足于现状,就会落后于时代发展。因此,人民法院要以变应变,与时俱进,紧紧跟上时代步伐,主动作为,发挥司法在现代治理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面临着重大挑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必须大力解放思想,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方式解决发展难题,这是人民法院干部树立“时代观”最本质的要求。

    人民法院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时代观,必须坚决落实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系统把握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阐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律实施方面的专业优势,坚持全会确定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为人大立法提供专业建议。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的各项法律有效实施和执行。要按照“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既要对审判权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又要坚决排除对审判活动的干预,保证审判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海南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观,把握好政治方向

    政治观是政治观点、政治思想、政治立场的总称。人们在阶级社会中生活,对社会制度、政治派别、政治局势的变动总要表现出一定的态度,这就是政治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开展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走什么路,为谁服务的问题,历来是大是大非问题。西方司法机关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已是被无数的社会实践所证明的不争事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必须确保人民法院绝对代表人民利益,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必须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到位。

    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落实条例确定的各项工作机制。比如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各级法院党组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和讨论;党组要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实现制度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顾全局、抓落实的作用,确保把党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不折不扣地进行落实;党组要把政治工作放到首要位置,通过部署司法巡查、政治督察等专项工作,提升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意识。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法院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理念,不断补钙壮骨、固本培元,解决理想信念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自觉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信仰,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对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贡献力量。

    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第一身份意识,具体要求就是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和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法院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三、深深根植为民情怀的人民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人民利益是新时代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从人民群众中走出来的伟大领袖,其思想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人民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成立以来,一切都是为了人民,未来也是一切为了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体现了为民情怀的人民观。

    政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陈一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方法论 不断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领导水平》,《求是》2018年第1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把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和根本任务。要按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要求,畅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司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站稳人民立场,依靠人民力量,坚持法院各项工作由人民来评判,切实树立坚定的“人民观”。

    人民群众是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案件办得如何,以是否为了人民来检验。司法公信力及其尊严权威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口碑。一些人存在司法腐败的问题,就是丢掉了为民司法的宗旨。

    海南高院坚持引导海南法院干警树立坚定的“人民观”,牢固树立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思想,把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谋划好、落实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网上立案、视频开庭、网上信访、网上答疑等信息化系统,多地法院还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和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全省法院均开通残障人士诉讼绿色通道,与省残联深化合作,聘请包括残疾人士在内的31名特邀调解员和30名手语翻译等,为残疾人士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中国残联专门来信感谢。推动多元解纷立法,协助海南省人大通过《海南省多元解纷条例》,强化诉调对接,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专职调解法官、调解专员以及社会各界力量,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继续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接待来访群众3652人次,依法化解了一批陈年旧案和“骨头案”。在海南中西部地区探索建立“乡村法治中心”,将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成乡村宣传法治的中心。开展特色便民巡回审判,创设旅游法庭、鱼排法庭,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瓜菜法庭等特色法庭,2020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30485次。

    四、树立科学的法治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科学的法治观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扬人民群众智慧,吸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当前时代特征而走出的一条正确道路。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的基石。强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切实树立正确的“法治观”,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必须坚定制度自信,自觉划清和西方法治的界限。和西方法治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在司法为民、追求实质正义、司法公开、司法质效、裁判尺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制度自信,自觉划清和西方法治的界限。

    海南高院党组着力引导广大法官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全省法院在司法办案中要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统一,注重司法案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引领,体现党和人民的意愿,维护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达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努力办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灵魂的案件”。坚持把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一体推进,提出“责任本位”“放权到位、控权有效”等改革理念,全面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推广类案参考、加强对下指导、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月进行案件质效通报、重要案件院领导亲自督办、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等各种硬措施,全省法院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海南法院干警必须通过不断的加强学习和调研,找到司法工作服务自贸港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主动参与、主动服务的意识,提高敢担当、谋发展、抓落实的能力水平,在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的舞台上实现人生价值。

    五、牢固树立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观,把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是全党必须牢固树立的意识。人民法院要开展好各项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大局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促发展保稳定。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是海南法院的光荣使命。海南法院要坚持海南高院党组提出的“国家战略,海南担当,海南振兴,必有我功”的理念,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争取早日将法院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服务自贸港建设能力和水平达到国际水准,审判质效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2019年以来海南法院在有5项案例入选省委深改办发布的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制度集成创新。根据自贸港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海南自贸港法院建设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海南法院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聚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这一重要工作,继续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司法担当。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海南自贸港建设已经扬帆起航。我们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海南自贸港司法保障全过程,始终坚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不断开创海南法院建设新局面。

责任编辑:李京蔚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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