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07年12月8日,身为禹州市邮政局朱阁支局协储员的席遂阳因病去世。浅井乡扒村及周边村庄的67户群众到禹州市邮政局朱阁支局兑付存款时遭拒绝(其中21名储户持有的是协储员席遂阳出具的白条,46户持有的是席遂阳经手办理的邮政储蓄存单),储户们开始上访。禹州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事,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引导上访群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2008年3月8日,67名储户到禹州法院顺店法庭起诉,要求禹州市邮政局、禹州市邮政局朱阁支局及边素红(席遂阳之妻)兑付存款及利息共72万余元。
【审理经过及结果】
经审查发现,提起诉讼的67户群众中,46名储户持有的是禹州市邮政局制发的制式邮政储蓄存折,另21名储户持有的是协储员席遂阳出具的存款白条。审理期间,67名原告多次到原告所在地的浅井乡政府和禹州市邮政局反映问题,并不断有过激行为。为妥善化解矛盾,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店法庭决定先就持有邮政储蓄存折的46起案件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庭依法从快作出判决,判令禹州市邮政局朱阁支局兑付储户存款及利息。禹州市邮政局朱阁支局不服判决而上诉。案件二审期间,顺店法庭的干警们没有放弃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许昌中院二审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和储户们要求实现权利的迫切心情,让二审法官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做好判后答疑和调解工作。调解中,干警们明确指出禹州市邮政局在案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迟延解决问题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引导储户们在确保自己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作出适当让步,以利于案件的及时解决。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已上诉的46起案件和顺店法庭一审中的其余21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67名储户愿意主动放弃全部利息,被告边素红自愿承担30万元的还款义务,禹州市邮政局主动承担4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诉讼费也由边素红和禹州市邮政局分担。二被告定于2008年11月30日前履行全部义务。11月10日,各方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此后,顺店法庭干警及时到禹州市邮政局做好履行义务的督促工作,并多次找边素红,劝其主动履行调解义务。由于干警们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为法庭干警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禹州市邮政局和第三人边素红均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兑付义务。11月28日,二被告在调解协议中确定的最后还款日期的前两天,将全部71万元储蓄款汇入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帐户。12月2日上午,在院审判法庭,顺店法庭干警集中发放了67名储户盼望已久的储蓄款。当日,67名储户敲锣打鼓来到法院,将一面上书“当代青天,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法庭干警手中,以表达对干警的感谢之情。
【办案体会】
一、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温暖的,只有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才能真正处理好各类案件。此案为典型的集团诉讼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若处理不善将会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办案人员为了使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先后20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诸多原告情绪激动、极易引起集体上访、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前提下,及时对持有储蓄存折、权利义务明确的46个案件作出了判决,以此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在此基础上,又因势利导,辩法析理,耐心将其它21起案件调解结案,并协助中院将判决并已上诉的46起案件也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督促被告按时履行义务,终于及时将储蓄款发到了群众的手中,使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了实现,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办案不忘社会责任。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储蓄存单纠纷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共有67名原告。像这类因协储员携款出逃或发生死亡导致群众存款不能兑付的事件,在禹州市的金融部门已不是首例,但仍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向市邮政局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规范邮政储蓄。邮政局认真研究了禹州市法院的司法建议,不再聘用协储员,从而使禹州市的邮政储蓄制度逐步规范起来。
【点评】
此案的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办案法官“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和对群众的深情厚谊,充分体现了办案法官高超的办案艺术和驾驭审判的经验。此案有两个亮点:一是承办法官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把握的较为恰当。在诸多原告情绪激动、极易引起集体上访、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前提下,及时对持有储蓄存折、权利义务明确的46个案件作出了判决,以此赢得了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在此基础上,主审法官因势利导,辩法析理,耐心说服,不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而且在判决上诉后仍不放弃调解,终于使已判决并上诉的46个案件和未判决的21起案件得以全部调解结案。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调解书最后履行期限到来前,承办法官及时督促被告履行义务,没有将案件推入执行阶段,最终将储蓄款发到了群众的手中,做到了案结事了。二是承办法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令人钦佩。长期以来,禹州市部分金融机构管理不规范。为了完成储蓄任务,部分金融机构盲目招聘协储员,曾经发生多起协储员携款出逃的刑事案件,导致大批储户不能兑付存款,这类案件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影响了禹州市的社会稳定。办案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向邮政储蓄部门发出了取消协储员制度、规范邮政储蓄的司法建议,引起了邮政储蓄部门的高度重视,最终取消了邮政协储员制度,消除了很多社会隐患,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承办人:李颂东
点 评 人: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