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2020年9月,周强院长在专项执行行动视频动员部署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要健全完善执行权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行工作更加严格规范。我院始终把规范化作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抓手和关键,通过审执兼顾、制度管理、阳光监督三方面着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抓住审执兼顾切入点,强化执源治理为执行“减负”。2020年9月,我院在全省首创递进式违约金机制,并出台了相应规定,在需要对约定的违约金高低进行调整时,区分当事人将来是否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的不同情形,对于自动履行的,适用相对较低的违约金,对于未能在履行期内主动给付的,适用相对较高的违约金,分段加大违约方的违约成本,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施递进式违约金机制后,相关案件均已自动履行。加大审判和执行业务沟通,由执行局梳理8条“审判意见清单”,强调裁判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为后期执行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审判阶段自动履行督促,随案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以减少进入执行环节的案量。2020年,我院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和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分别为74.6%和71.55%。
抓住制度管理关键点,保障执行规范化水平提升。2020年以来,我院制定了《执行案件节点管理及应达标准规定》《执行工作违法制裁规范工作指引》《执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管理规范》等文件,明确启动查控、繁简分流、强制实施、处置裁决、终本管理各阶段应完成的规定动作及时限要求。设立执行终本组,强化终本案件专人管理,既包括对初执案件严格终本的审查与终本裁定的制作,也包括对一年内结案的终本案件进行主动管理和对一年前结案的终本案件定期回头看,全面将执行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同时,在院内开展全方位季度办案竞赛,对执行办案能手予以激励,并为配合执行规范化建设专门推出了“执行规范之星”“执行公开之星”等评选活动,促使执行干警快速办案、规范办案、公开办案。
抓住移动微法院突破点,接受当事人阳光监督。促使执行干警及时通过移动微法院将执行工作进展向当事人全流程公开,接受当事人的实时监督。第一,要求执行干警树立执行全过程留痕意识,在开展执行行为时通过移动微法院上传照片和执行地点,实现阳光执行;第二,所有执行措施及时录入执行信息系统,当事人可以在移动微法院上直接查阅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联系法官、法官约见等,执行干警在收到相应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执行全晓”;第三,每一执行流转阶段的执行干警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执行措施明细表》并上传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供当事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