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环资审判工作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3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同仁一行到禹州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调研组在禹州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工作座谈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军汇报了许昌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情况。禹州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崔丽霞详细汇报了禹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张同仁对许昌两级法院,特别是禹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针对下一步工作,张同仁要求: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服务大局。二要坚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许昌两级法院要成立专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新型审判团队,研究出台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规范制度,明确机构,压实责任。三要创新审判方式,铸造精品案件。环境资源审判应把握环资案件内在特征,遵循司法规律,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性案件深入挖掘,案件办理和价值引领并重,铸造精品案件。四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促进新时代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