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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驾车采购假烟 车辆没收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1-05-24 16:08:55


得知假烟利润惊人,康某叔侄二人铤而走险,决定采购一批假烟“低进高出”转售赚差价,谋取暴利,结果车辆被没收,叔侄二人双双获刑罚。201151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各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

康某叔侄二人系禹州市顺店镇大韩村人,在假烟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二人预谋后,决定采购一批假烟,转售谋取差价。20101211日,和制假人员联系后,二人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约定地点进行交易。得手后,当车辆行至禹州市顺店镇李槐庄村路段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面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康某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所购买假烟25件,共计25万支,价值32750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康某二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所驾驶的面包车系销售假烟的作案工具,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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