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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听村中有古墓 呼友连夜去“挖宝”

  发布时间:2011-05-24 16:16:31


闻听村中有古墓,邪念顿生,呼友连夜进行盗掘“挖宝”,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11519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某系禹州市顺店镇任庄村人,正值壮年的他不满足于生活现状,又不愿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取收入,总想着不劳而获的“意外横财”。2009917日,他无意中闻听村中一块玉米田内有座墓葬颇有来头,据说是汉代古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获知这一墓葬的信息后,王某心中窃喜,邪念顿生,动起了盗掘之心。当天,王某找到同村好友张某、李某等人,经过合计,决定共同实施此次盗墓计划,并精心准备了铁锨、蜡烛、绳索、手电等作案工具。晚上11点多,伙人趁着夜色进行盗掘,所幸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进入墓室。

一段时日后,产生后怕的王某顿生悔意,主动投案自首。后经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被盗掘古墓为汉代古墓葬,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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