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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豪星诉楚渊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09 08:36:4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楚渊博:

    本院受理原告王豪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禹州法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付法官

    联系电话:185*****

    原告王豪星诉被告楚渊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李京蔚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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