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永彬诉被告马春旗、王秀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21 17:17:5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春旗、王秀环: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彬诉被告马春旗、王秀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承办人电话:185*****
责任编辑:李京蔚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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