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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永彬诉被告马春旗、王秀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21 17:17:5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马春旗、王秀环: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彬诉被告马春旗、王秀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承办人电话:185*****

责任编辑:李京蔚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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