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二虎:
原告韩小兵诉被告赵二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8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二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韩小兵借款9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4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2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