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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萌浩诉禹州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5-11 15:30:34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禹州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萌浩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081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一 年 五 月 八 日

    承办庭室:民一庭

    联系电话:0374-8351065

责任编辑:李京蔚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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