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州市法院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在调解员徐晓娟、李鹏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20年06月,李某驾驶一黑色轿车,由南向西左转弯行驶至禹州市某交叉口路段时,与由西向东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王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害,轿车司机李某,摩托车司机王某及其同车乘车人孙某不同程度受伤,后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果,2021年3月16日,王某将李某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在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下,王某表示同意先行调解,随后案件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委派至禹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本次交通事故死者方孙某已另案起诉)。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积极与双方联系,充分了解王某诉求。经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构成伤残,调解员一边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一边向肇事方李某讲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并积极联系保险公司确定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付金额。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并对鉴定机构、试算依据、赔付标准等进行详细耐心说明,了解到王某是未成年人,现构成伤残且没有经济收入,为了尽快帮王某拿到赔偿款,不至于时间过长增加双方矛盾。最终,在与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调解下,双方同意95000元达成调解,并当场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