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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秋红诉被告王红要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9-22 15:30:0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红要:

    本院受理原告许秋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81民初2036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许秋红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按原告许秋红撤诉处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 年 九 月 十八 日

    附:承办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

    承 办 人:  刘长印

    联系电话:185*****

责任编辑:杨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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