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许秋红诉被告王红要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9-22 15:30:0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红要:
本院受理原告许秋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81民初2036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许秋红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按原告许秋红撤诉处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 年 九 月 十八 日
附:承办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
承 办 人: 刘长印
联系电话:185*****
责任编辑:杨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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