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文生诉刘秀杰劳务合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11 08:02:0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秀杰:
本院受理原告马文生诉你劳务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点在本院磨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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