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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如何参与?移动微法院助你掌上维权

发布时间:2022-01-24 15:13:21



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受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到法院开庭,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其住院期间垫付的巨额医疗费及各项损失该如何获赔?诉讼服务该如何参与?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为切实解决疫情当下涉民生问题,禹州市人民法院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认真部署开展双线作战,确保抗疫办案两不误。近日,禹州市法院法官曹会娟通过微信、电话、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等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圆满解决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为伤者讨回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1 余万元。

    2020年11月,陆某自南向北步行到禹州市北环路某村路段时,被冯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事故造成陆某骨盆骨折、左侧髋臼骨折,经司法鉴定,此次事故造成陆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冯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陆某将冯某和冯某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禹州市法院。

    疫情期间,为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让伤者及时拿到赔偿款。该起案件承办法官曹会娟及时通过微信、电话与双方多次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1月18日,法官引导双方通过手机登录“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视频调解。由于双方对误工费分歧较大,保险公司准备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曹会娟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梳理案件事实,耐心细致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让双方敞开心扉陈述各自想法,彼此交换意见,最终双方放下隔阂,原告方同意降低误工费标准,被告方承诺按时支付各项赔偿款。

    最终,当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车辆所投保保险公司于2月18日前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0900元。被告冯某垫付的3000元扣除应承担的诉讼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给原告,并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随后,法官曹会娟通过“移动微法院”制作电子版调解书,双方通过手机线上对协议内容进行核对,并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至此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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