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伟豪诉被告张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2-11 16:52:2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鹏:
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豪诉被告张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承办人电话:185*****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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