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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昆明诉刘培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3-30 09:53:12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培阳:

本院受理原告杨昆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95            法官:张惠君

责任编辑:刘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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