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成诉连慧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3-30 15:48:48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连慧君:
本院受理原告王来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2年5月11日15时30分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二 年 三 月 三十 日
承办法官:禹州市人民法院 民一庭 靳炳奎
电话:0374-8351092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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