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宏图、樊彩玲::
原告崔昆伦诉被告张宏图、樊彩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081民初70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宏图、樊彩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崔昆伦借款80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4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9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二、驳回原告崔昆伦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99 法官:齐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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