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原告朱高见诉段占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4-19 08:57:4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告

段占甫:

本院受理原告朱高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132000元及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6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花石镇花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四 月十八 日

 

 

承办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花石法庭   刘长印

联系电话:185*****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7022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