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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发布时间:2022-04-29 11:08:51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告

(2021)豫1081民破2号之一

本院受理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4月18日指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 28日18:00前向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禹州市夏都民营工业园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邮政编码461670,联系人:白杨 151*****  王丽 186151***** )申报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据以及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禹州市和味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7月12日9:00在禹州市人民法院5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此 公 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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