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补正公告
(2020)豫1081民破2号
本院于2022年4月18日对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作出的(2020)豫1081民破2号公告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2020)豫1081民破2号公告中“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25日前向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许昌市天宝东路学府名苑12号楼2单元601室;邮政编码:461600 联系电话:185*****)申报债权。”补正为“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14日前向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许昌市天宝东路学府名苑12号楼2单元601室;邮政编码:461600 联系电话:185*****)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