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判参阅 -> 经验交流

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创建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 破解文书送达难题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2:02


    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与井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旨在加强信息共享,破解企业地址变更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难题,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井冈山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有的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导致法院的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这一情况不仅增加了法律文书送达的难度,还浪费了司法资源。该《细则》的出台,很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井冈山法院收转发e中心送达专员李利娟告诉记者。

    《细则》规定,人民法院根据企业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地址,向企业送达法律文书时,因企业变更地址导致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可将情况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对外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在诉讼中变更登记或提供了新的经营场所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告知该企业,要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处理相关事项。

    据了解,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了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为构建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吕海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398273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