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重执外,更要精执“内”,内不新,外难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背景下,面对“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重要任务,执行工作从内到外都要与时俱进进行“升级换代”,既要重视法院内部办案模式的转变与执行人员的“更新”,也要优化外部寻人找物的机制办法,做到“三个优化”,从而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向机制要效率,向机制要质量。在办案模式上,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流程管理方式,根据案件流程节点,设置执行综合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终本案件管理团队、执行警务团队,强化各流程时限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传统办案模式,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在内部协作上,围绕“控增量、优质效”目标,建立执行与调解速裁+人民调解、执行与民事审判+人民法庭、执行与刑事审判+财产刑联动协作的“三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2021年我院实际执结率同比2016年提升29个百分点。在队伍管理上,注重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定期召开执行工作例会,坚持每周一学习,半个月一分析,月底一总结,每月重点完成2至3个业务项目培训交流,肯定成绩,梳理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执行队伍能力素质。
优化执行服务,强化便民力度。注重升级服务硬件,建成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优化细分立案、查控、咨询等7个一体化工作窗口,设立服务台,配备书写台、休息椅等便民设施,实现找人、咨询、办事无障碍零距离。注重升级服务软件,设立监督台、调解室,公布每周值班表,每天有法官“坐堂”、人员“坐班”,制定完善并上墙执行“十项承诺”“十项服务”,贯彻落实福建法院执行工作“八个一律”承诺,让当事人“进一个门,办所有事”。注重推进信息化,建成智能化执行指挥中心,提高执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执行事务远程指挥、集中管理、数据共享,让信息多“跑路”。
优化联动协作,推进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综合治理大格局。我院推动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执行联动、失信惩戒等制度文件5项,联动单位拓展到48家,在打击拒执犯罪、扫黑除恶、诚信审查等方面,强化与各职能单位联动协作,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同时,构建智慧执行协作系统,上线“执行自动查询小精灵”,引进专业网络“司法辅拍员”,定制失信彩铃,深化“智慧查扣”“智慧网拍”等辅助执行系统建设。设立司法“客户经理”,县农信社、邮储银行派员长驻法院,协助开展银商行案件执行,银行更“省心”,法院更“顺心”。推行“执行+保险”救助机制,对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开展救助。充分利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到村、街、社区等基层区域,扩大曝光力度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