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走了一条前无古人的道路,带领我们推翻了三座大山,带领我们奔小康,现在更是带领着我们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在短短的100多年,干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200年干的事,甚至超越他们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我想答案呼之欲出,那就是人心。俗话说得好,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当全国14亿同胞一起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和努力的时候,试想还有什么事是我们办不到的呢?可是,人心也是这世界上最复杂、最捉摸不透的。中国共产党是有什么样的伟力,能把14亿同胞的心拧在一起呢?这个答案,其实中国共产党人早就告诉了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圣人先贤无数次告诉了我们这一个道理。但古往今来,只有中国共产党把它作为立党之本,立党之基。100年来的中国共产党史就是一部让中国人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历史,只有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贯彻到每一条法令、执行到每一个细节。
我出生在一个美好的时代,战争的硝烟已经离我远去,只有那鲜艳的五星红旗似乎还在诉说着那段腥风血雨的岁月,捉襟见肘的生活我也没遇上,我迎来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从来没有什么现世安稳,不过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而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不仅仅是一句歌词,更是说出了中国 14亿同胞的心声。历史的巨轮不断向前,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未曾改变,历史赋予了它新的时代内涵。
还记得自己读研究生一年级的时候,加入中国共产党,正式成为一名中共党员。还记得当时宣读入党誓词时:“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觉。”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现在我加入中国共产党已经11年了,我为能加入如此优秀的政党感到骄傲、自豪。2014年正式进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工作,时光如白驹过隙,进入法院工作也已经是第8个年头了,校园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遥远的词汇,而法院、当事人、开庭、草拟文书成为了我工作中的全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在法院工作,这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多的体现就是司法为民。而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的践行着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如何司法为民,刚开始我的理解就是正确适用法律,只要查明事实,认真翻阅法条,运用在学校学习的“三段论”,套用法条,就能解决司法纠纷,就能做到司法为民。但是,在工作中,我发现很多时候,当事人对我们并不是很理解,案结但并不能事了。记得有一次,我被一个当事人投诉,理由是退诉讼费我让他来了两次,因为他第一次向法院提交收条上载明的银行账号不是本人,因此需要重新提供。当事人对我有意见,认为我为难他,故意让他走冤枉路。根据我们法院的退费制度,确实需要他提供自己账号,但是他提供的是他人账号,我觉得很委屈。但我也记住了这个小细节,在此后的工作中,只要涉及当事人退费的,就会顺口提醒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在电子送达传票等诉讼资料过程中,我也发现,有时候因为网络或者其他问题,当事人有可能未收到法院向其送达的电子传票或者在签收传票后忘记了,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原告自动撤诉处理或者被告不到庭缺席审理。但这些案件的矛盾并未达到真正化解,反而是将矛盾累积起来,使今后的工作更不好开展。因此,在工作中即使是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我们也会联系当事人,告知情况询问是否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在很多时候,我做完庭前会议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之间的情绪也都比较和谐。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工作开展得越来越顺利,也越来越得心应手。其实,根本原因,无外乎大家相互理解,法院是当事人纠纷矛盾的解决地方,只要我们司法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牢记司法为民,而不是机械适用法律,冰冷面对当事人,那么,我想当事人也会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久而久之,我们司法的大环境就会越来越好。
在工作中,我越来越体会到“司法为民”四个字更像是灯塔,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是座右铭,指引我行为的准则;更像是标尺,衡量我工作的态度。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的中共党员,我一定牢记我党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牢记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将更加努力,更加耐心、更加细致,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地发光、发热。
(作者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