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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崔万生诉方芳、任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11:14:0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方芳、任永涛:

本院受理原告崔万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65            法官:郭艳华

责任编辑:刘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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