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崔万生诉方芳、任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11:14:09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方芳、任永涛:
本院受理原告崔万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374-8351065 法官:郭艳华
责任编辑:刘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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